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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7/03 11:45:09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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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各地2024年一建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地区

准考证打印时间

地区

准考证打印时间

云南

9月2日起

贵州

9月2日—9月8日14:00

山东

9月3日9:00至9月8日18:00

安徽

9月3日16:00后

广西

9月2日8:00至9月8日17:00

黑龙江

9月3日-9月5日

兵团

考前一周

四川

9月2日-9月6日

宁夏

9月2日9:00至9月8日15:00

河北

8月31日-9月6日

北京

9月3日-9月8日

河南

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

陕西

8月31日至9月6日(考试前7日内)

上海

9月4日-9月6日

甘肃

9月3日9:00至9月8日14:05

天津

9月4日9:00至9月6日24:00

新疆

考前一周

江苏

9月2日-9月6日

辽宁

8月31日9:00-9月6日24:00

浙江

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山西

9月3日-9月6日

湖南

9月3日9:00-9月6日17:00

江西

8月31日-9月6日

湖北

9月2日9∶00-9月6日18∶00

海南

8月31日-9月6日

广东

9月3日9:00-9月6日17:00

福建

8月31日-9月8日

内蒙古

9月3日-9月6日

西藏

9月3日-9月6日

重庆

9月2日-9月6日

青海

9月3日9时-9月6日24时

吉林

考前一周内

二、一建考试准考证打印步骤及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第二步,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
第三步,在考试名称中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点击选择,然后阅读温馨提示,点击“已阅读继续”。
第四步,选择报名省份、填写证件号、姓名等信息,点击“确定”。
第五步,按照提示要求完成准考证打印,或者另存为PDF文档。
三、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
1、打印时不记得注册账号

方法1:如果密码丢失,可以通过输入考试期间填写的信息找回密码,根据用户名和密码查询登录号。
方法2:可以使用电子邮件找回密码。
2、准考证信息不符
打印准考证前,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信息是否与报考信息一致。如有错误,考生应及时联系考试机构解决。
3、打印使用何种纸张
准考证打印使用A4纸。颜色无要求,但内容要清晰。
4、准考证打印入口进不去怎么办?显示“没有准考证信息”是什么原因
准考证打印入口系统进不去的原因可能是当前打印入口系统访问人数过多,导致系统缓慢,无法进入页面,请考生耐心等待。
其他显示没有准考证信息的问题原因是:①未到规定的打印时间;②报名省市地区选错;③姓名、证件号有误。
5、考前身份证或准考证丢失怎么办
为了考试的公平公正,预防替考行为的发生,考生必须准考证和身份证齐全才能入场考试。如准考证遗失,请及时重新打印。有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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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7/03 11:30:30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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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一周左右,各省具体打印时间不同。本文将介绍各地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的详细信息。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北京:9月3日-9月8日
天津:9月4日9:00至9月6日24:00
上海:9月4日-9月6日
江苏:9月2日-9月6日
浙江: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山东:9月3日9:00至9月8日18:00
江西:8月31日-9月6日
安徽:9月3日16:00后
广东:9月3日9:00-9月6日17:00
广西:9月2日8:00至9月8日17:00
海南:8月31日-9月6日
辽宁:8月31日9:00-9月6日24:00
吉林:考前一周内
黑龙江:9月3日-9月5日
内蒙古:9月3日-9月6日
山西:9月3日-9月6日
福建:8月31日-9月8日
河南: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
河北:8月31日-9月6日
湖南:9月3日9:00-9月6日17:00
湖北:9月2日9∶00-9月6日18∶00
四川:9月2日-9月6日
重庆:9月2日-9月6日
云南:9月2日起
贵州:9月2日—9月8日14:00
新疆:考前一周
西藏:9月3日-9月6日
陕西:8月31日至9月6日(考试前7日内)
青海:9月3日9时-9月6日24时
宁夏:9月2日9:00至9月8日15:00
甘肃:9月3日9:00至9月8日14:05
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可以先截图再打印吗?

一建考试准考证是可以先截图再打印的,但是要保证准考证信息完整,切勿信息残缺,打印出来的图片效果必须是清晰的。
一建考试准考证可以打印几次?
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没有打印次数限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重复、多次打印准考证,但是超出规定时间,就不能再打印了。所以考生可以提前多打印几份准考证,以备不时之需。
一建考试准考证打印时打印信息显示空白该如何解决?
若打印一建考试准考证时打印信息显示空白,可以尝试用以下方式解决:
1、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重新打印试一下。
2、重新下载pdf文件阅读器(建议可下载FoxitReader或到其它合法网站自行下载pdf阅读器)。
此外,建议下载时勿使用下载工具,可选择“另存为”的方式进行下载。
打印一建考试准考证时忘记登录密码怎么解决?
登录密码忘记了可以通过预留问题找回或短信验证码找回,若忘记预留问题答案或手机号码已更换,请咨询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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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7/03 11:02:52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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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7日和8日进行。考生可于8月31日起在线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涉及四大领域: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值得注意的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将采用主客观题混合的形式,而其他科目则均为客观题。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规定的文具进入考场,同时,考场将提供草稿纸,并在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请考生们做好相关准备。

一、2024年一建考试安排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7日、8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1日起
准考证打印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快速打印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admission/selectexam.htm)
二、考试安排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合并)、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合并) 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作答时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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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28 18:14:11 发布于 一建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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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对两名一级建造师进行了严厉的惩处。这一事件迅速在建筑行业内引发了广泛关注,并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警示。

经调查核实,被处罚的一级建造师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他们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多家公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证书。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更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明确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对这两名一级建造师做出了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了他们相应的处罚。然而,遗憾的是,这两名被处罚的建造师在规定时间内并未提出任何书面陈述或申辩。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不仅撤销他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而且在接下来的三年内,他们将被禁止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这一惩处决定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意味着他们暂时失去了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然而,这也为整个建筑行业树立了一个鲜明的警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技术化和规范化的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有着极高的要求。一级建造师作为行业的精英和领军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然而,近年来,一些一级建造师为了个人利益,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证书,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这一惩处决定不仅是对违规者的惩戒,更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和提醒。它提醒广大一级建造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诚信、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对于这一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他们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们期待当事人能够依法维权,但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从中吸取教训,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总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这一惩处决定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它再次强调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提醒广大一级建造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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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26 14:36:41 发布于 一建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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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最新公告,在即将到来的2024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中,试卷的扫描图像处理及网络阅卷工作将由六家单位协同完成。这六家单位包括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以及长安大学,它们各自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原文如下:
2024年度至202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试卷扫描图像处理(含技术服务)与网络阅卷项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FGX240429W2.项目名称:2024年度至202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试卷扫描图像处理(含技术服务)与网络阅卷项目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600.000000万元
二、中标(成交)信息
初审情况:第1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第2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第3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第4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第5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第6包: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
第1包:供应商名称: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1966.800000 万元
第2包:供应商名称: 沈阳建筑大学供应商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924.000000 万元
第3包:供应商名称: 山东建筑大学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923.100000 万元
第4包:供应商名称: 重庆大学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923.790000 万元
第5包:供应商名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供应商地址: 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898.128000 万元
第6包:供应商名称: 长安大学供应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中段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914.760000 万元
其他补充说明: 第一包中标人最终得分99.06分;第二包中标人最终得分99.76分;第三包中标人最终得分95.67分;第四包中标人最终得分95.71;第五包中标人最终得分88分;第六包标人最终得分62.73分。
三、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
第1包: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第2包:沈阳建筑大学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第3包:山东建筑大学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第4包:重庆大学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第5包: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第6包:长安大学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青月,陈素敏(组长),李荣,贾勇,李亚楠,孙旭,李宁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附件的链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联系方式:010-68311790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文件联系人及电话:经办人: 王震 010-55602563 负责人: 王云飞 010-55603585评审联系人及电话:经办人: 周雅雯 010-63099645 负责人: 崔勇 010-55604940
九、附件
1.得分排序表
2.中标(成交)通知书下载链接
3.采购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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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19 14:21:26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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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可知,确定了海南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新增设一考区。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强化人事考试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增设海南省三亚市考区,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此项考试增设三亚市考区。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选择“海南省海口市”和“海南省三亚市”两个考区中的一个,不能同时填报。
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审核地点不变。
三、相关考试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工作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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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19 11:02:43 发布于 二造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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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可知,2024年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6月29日;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2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4日—28日。原文如下: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2019〕338号)精神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16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资格考试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29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设置。
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对于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和“增报专业”3类。
(一)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重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9/20230906_773943.html)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jtzyzg.org.cn)查看。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实行重庆市统一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户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重庆市工作或居住。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报考,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要求,做出诚信承诺。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考试主管部门考前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核查,考后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后资格核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 报考人员点击“重庆市资格考试入口”,选择考试项目并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后按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报名系统报考,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并添加学历学位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考生慎重选用。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学历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考流程,后续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备查。
(二)签署承诺并填报信息。
1.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确认签署”《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评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2. 在签署《报考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职称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
如信息发生变更,报考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前可点击“信息修改”自行进行修改并提交。在审核通过之后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中心处理。
3.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4. 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符合报考条件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三)照片审核及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需及时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点击“编辑”,按“报考审核意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最迟于4月30日11:00前完成。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5月30日-12月31日期间打印电子票据,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4日—28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考生个人首页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6月28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标准。
自2023年度起,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资格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具体核查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天内发布,请考生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办理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进行办理。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管理,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咨询电话
(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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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18 18:08:19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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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我区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的通知》可知,确定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设置五个考区。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设置南宁、柳州、桂林、钦州、贵港五个考区。原文公告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为方便广大考生就近参加考试,统筹考虑考试规模、考生分布和各地考试资源等多种因素,决定优化我区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具体通知如下:
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设置南宁、柳州、桂林、钦州、贵港五个考区其中选择在南宁市、百色市、崇左市进行资格核查的考生,隶属于南宁考区,考试地点设置在南宁市;选择在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进行资格核查的考生,隶属于柳州考区,考试地点设置在柳州市;选择在桂林市、贺州市进行资格核查的考生,隶属于桂林考区,考试地点设置在桂林市;选择在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进行资格核查的考生,隶属于钦州考区,考试地点设置在钦州市;选择在梧州市、玉林市、贵港市进行资格核查的考生,隶属于贵港考区,考试地点设置在贵港市。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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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17 10:31:17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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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4年吉林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6日;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27日;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考前一周开始准考证打印。原文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6日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选择考点。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见附件2)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27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4年12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各地可引导相关人员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五、工作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报考条件
3.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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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老师
2024/06/17 10:12:03 发布于 一建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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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可知,西藏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27日;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17日—28日工作日进行;网上缴费时间:6月17日—28日(截止28日23:59)。原文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安排,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8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自愿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27日,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考生及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1份;
3.报考“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17日—28日(9:30—13:00,15:30—18:00)工作日进行。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
请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6月17日—28日(截止28日23:59)。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考生于9月3日—9月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五)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网址: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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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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